湖北省189件商标未续展遭注销
作者/来源:武汉晨报 发布日期:2006-07-11 点击:843
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如不及时续展,商标将因逾期而失效。记者昨日从华中商标事务所了解到,国家商标局近期发布的《商标公告》中,湖北省有189件商标因此被注销。
该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商标被注销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有些企业对商标的保护意识不强,不知道商标的有效期,也不懂得如何续展;二是有些企业不到十年已经不复存在,或改制,导致原来的商标无人管理;三是有些企业怕花钱(注册商标需要2000元,续展需要3000元),宁愿重新申请,也不愿办理商标续展注册。
该负责人表示,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能有效节约时间,新商标的核准时间为两年多,还可能面临驳回、补证、遭异议等风险,而商标续展注册只需要半年。此外,只有不中断使用、知名度高的注册商标才有资格认定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他提醒企业,千万别忘了及时续展商标注册。
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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