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66个商标蝉联“品牌之都” 六城市获此殊荣
作者/来源:青岛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6-07-28 点击:815
中国品牌研究院26日公布了“品牌之都”最新的评定结果,继青岛、宁波之后,我国今年新添深圳、佛山、苏州、绍兴四个“品牌之都”。在中国品牌研究院公布的“品牌之都”候选城市中,青岛以66个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行业标志性品牌的总数量排深圳之后,成了品牌之都的“榜眼城”。
根据中国品牌研究院制定的标准,一个地级(副省级)市只有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才能参加“品牌之都”的评定。一是“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10件以上,二是“中国名牌产品”拥有量超过25个,三是“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拥有量不少于5个。经评定,只有青岛、深圳、佛山、宁波、苏州和绍兴六个城市符合上述评定标准,因此被一并评定为中国“品牌之都”。
今年10月10日举行的首届中国品牌节上,将为这六个城市授匾。根据中国品牌研究院的评定标准,中国“品牌之都”总数一旦达到10个,将进一步修改和提高评定标准,即中国“品牌之都”的总数不能超过10个以上,目前中国“品牌之都”的有效期定为两年,而不是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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