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紫禁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作者/来源:海峡都市报 发布日期:2006-10-11 点击:969
本报讯今后其他单位及个人申请“故宫”、“紫禁城”商标都不予核准注册,对已经注册了故宫或紫禁城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解决。
昨天是故宫博物院建院81周年,故宫博物院正式对外发布“故宫”、“紫禁城”日前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消息,这是全国文博界第一个被认定的驰名商标。故宫博物院在1996~1998年期间,先后两次申请注册“故宫”、“紫禁城”15类服务商标,1997~2000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陆续批准了“故宫”、“紫禁城”商标并颁发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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