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原副局长欧万雄:
问:您曾经说过,“解百纳”之争是一个怪现象,这句话应该怎样理解?
欧万雄:我之所以说这句话,是在我看来,“解百纳”一个具有70多年历史的老商标,不应该发生争议。现在发生争议了,我觉得是一种怪现象,让人难以理解。根据我的了解,“解百纳”是上世纪30年代创立的品牌,有“携海纳百川”的含义。1936年张裕公司申请商标注册,1937年“解百纳”成为注册商标,有很长久的历史。
我们国家建国前,曾经注册的商标有:1919年上海的马利颜料、上世纪20年代注册的秦皇岛的耀华玻璃、上世纪30年代注册的梅林罐头、英雄金笔等等。这些都是具有极强生命力的民族商标。在历史的变迁中,很多老商标也慢慢地消亡了。我统计了一下,目前还在使用的民族商标也就有几十个,而“解百纳”也是有生命力的民族商标之一。我认为这些在中国商标史上有较强生命力的商标一定要加以保护,保护这些商标不仅是保护企业的商标,而且是保护商标文化,保护商标历史,保护商标遗产。
问:这种“保护”是不是应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欧万雄:那是当然,我们说的保护,是保护合法的商标。
问:现在对“解百纳”的争议就在于,它究竟能不能作为一个注册商标存在?您认为“解百纳”和“Cabernet”之间有何联系?
欧万雄:商标审查时,一般会审查这个商标是音译、还是意译、还是音意合一。“解百纳”对法语“Cabernet”,应当说并非意译和音译合一。而至于是不是音译,可以肯定地说,并不是译名。因为很多葡萄酒厂商将“Cabernet”翻译为“加本纳”或“卡本耐特”等等。可见,“Cabernet”和“解百纳”并非唯一对应的。所以,“解百纳”不能说就是“Cabernet”的译名。
问:“Cabernet”究竟有何含义?应当怎么理解这个词?
欧万雄:可以看到,在法语中Cabernet是几个葡萄品种的前缀词,像:Cabernet Sauvignon赤霞珠 、Cabernet Franc品丽珠 、Cabernet Gernischt蛇龙珠 等。而这几个葡萄品种,都是单独的品种,原产地也各不相同,前两个品种为我国引进,后一个品种为张裕公司所选育,我国所独有。应当说其中并无任何关联。因此,“Cabernet”这个词与葡萄的品种、品系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问:现在一些企业提出,“解百纳”是葡萄品种名称,将之认定为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此,您怎么看?
欧万雄: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通用名称、表示商品原料的名称不能成为注册商标。例如,对啤酒来说,啤酒花是原料名称,因此不能注册为商标。对不锈钢餐具来说,不锈钢是原料名称,也不能够被注册为商标。但是,对于食品类的通用名称应当怎样界定呢?我认为,说是不是食品类粮食、蔬菜、水果的品种名称,一定要有充足的依据,证据要合法、公正、有力。而认定这些证据效力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在商标审查过程中,要注意一些已经形成的规范性规定。例如,世界粮农组织认定的各国公认的、公开的粮食品种守则;中国农业、林业权威部门公开出版的相关手册;国家制定相关标准的部门出版的品种手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会、行业协会公开出版的行业手册。以上这些都应当说是有公信力的证据出处。
问:根据我们了解,一些出版物中,将“解百纳”归为葡萄的一个品种,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理解?
欧万雄:对于出版物中的内容认定,应当考虑出版的时间、作者的地位。如有一些年代久远的出版物,可能不符合现实发展的需要,因此并不可信;还有一些出版物,作者不具有权威性,内容的可信度也无从谈起。
问: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解百纳”是不是葡萄名称?
欧万雄:“解百纳”是否是葡萄名称发生了争议。“解百纳”作为商标使用这么久的历史,具有显著性,即使部分学者认为是葡萄名称,这种具有长期使用、具有显著性的、一般消费者也能够辨别的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问:您从一个老商标工作者的角度,能否介绍一下我国酒类商标的保护情况?
欧万雄:上世纪80年代时,我曾经到各地的酒厂进行过考察。当时,中国酒类缺乏商标的概念。五粮液、茅台、汾酒都被作为白酒的名称对待,五粮液是交杯牌五粮液,茅台的商标是金轮,汾酒的商标是杏花村。因此,五粮液、汾酒的品牌在各地都有生产和仿冒,为了保护商标,经过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整顿,我们将五粮液、汾酒等酒类品牌才注册为商标。应当说,从上世纪80年代起酒类企业才开始有商标保护的意识。张裕是中国最早的葡萄酒品牌之一,张裕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是对商标认识逐步增强的过程。
问:有一些商标,如:“两面针”、“片仔癀”等也是原料,但一样作为商标使用?
欧万雄:对,这些都是商品的原料,但在长期使用中已经具有了显著性,因此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问:对于中粮等葡萄酒企业要将这场“解百纳”保卫战进行到底,您怎么看?
欧万雄:中粮公司所拥有的长城葡萄酒品牌也是驰名商标。改革开放以来,中粮公司涉及到商标的争议不少。比如:梅林罐头、龙口粉丝、珠江桥牌罐头,都曾和中粮公司有过商标纠纷。之前,中国的外销和内销是完全分开的,中粮公司主要从事外销,没有内销业务。后来,政策允许公司经营内、外销业时,中粮才开始创立国内自己的品牌。我觉得,中国制造要变为中国创造,这一点对中粮公司也很重要,要走自创品牌的道路。
问:有媒体指出,若让“解百纳”三字归张裕所有,将会造成对公共资源的垄断,对此您怎么看?
欧万雄:我不同意这样的观点。在世界范围内,谈到碳酸饮料,会想到可口可乐;谈到飞机,会想到波音;还有酒类里人头马、轩尼诗之类的品牌,不正是在世界上称雄称霸吗?如果“解百纳”这样的商标能够在世界范围内称雄称霸,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们应当鼓励中国企业去在世界商标之林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不应该稍微见到商标有所起色,就去一味打压,这样的做法,并不利于保护我国民族商标文化。
问:目前,虽然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裁定“解百纳”为张裕注册商标,但长城等企业仍表示,在诉讼期间将继续销售“解百纳”品牌葡萄酒。在诉讼期间,双方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欧万雄:商评委裁定“解百纳”为张裕的注册商标,就意味着张裕对“解百纳”拥有商标专用权,张裕有权利维护其商标不受侵犯。长城等葡萄酒厂家应该尽量将“解百纳”葡萄酒撤架,等判决之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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