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万资金扶持中小企业驰名商标可获政府奖励100万
作者/来源:生活报 发布日期:2005-10-28 点击:2307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省将设立5000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据了解,我省刚出台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指出,设立省政府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5年为5000万元,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市(地)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设立此项资金。
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税收法律、政策没有明文规定、权限又在地方的税收,可由省级税务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开发费用、购置设备所含增值税抵扣、再投资退税等税收政策上,非公有制企业享受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同等待遇;对税收增幅大、贡献突出的非公有制企业,各级政府给予奖励;对新办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教育文化卫生等非公有制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1年。
从今年起,凡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产品的非公有制企业,由省政府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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