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著名商标装点门面最高罚3万
作者/来源:中国注册商标在线 发布日期:2006-06-07 点击:1076
昨日,“甘肃省政府法制网”全文公布《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送审稿)》,对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目前,该送审稿面向各界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办法(送审稿)》提出,未经许可,他人将著名商标的文字等用做店堂宣传或装潢使用并构成侵权引起纠纷的,工商部门将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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